河南工业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河南工业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由全校各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团委审核,经学院召开大会组织选举产生。
一、学生代表条件
出席河南工业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是有选举权的在校学生中的优秀分子。他们应具有以下条件:
1、模范遵守和贯彻学校各项章程,严守纪律、品德高尚、公道正派、心胸宽广。
2、努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3、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在学习、劳动和学生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4、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和信任,能如实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
二、河南工业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的名额、构成及分配原则
1、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在院(系)学生人数的1%。其中,女性代表一般不少于代表总数的 25%。
2、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一是根据各选举单位学生人数;三是代表应具有广泛性;三是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