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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工大政综〔2019〕15号-关于印发《河南工业大学校内公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11日 16:07 浏览次数:   来源:

 

河南工业大学校内公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校内公务接待用餐工作,根据《河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河南工业大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校政办〔2016〕3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接待范围、标准与场所

(一)接待范围:校外单位来访、检查、会议、学术交流等公务用餐(以下简称“校内公务餐”)。

(二)接待标准:按《河南工业大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校政办〔2016〕3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接待场所:校内餐厅

二、接待审批与管理

(一)基本原则:校内公务餐实行对口管理,实行“谁接待,谁安排,谁审批,谁结算”原则。

(二)学校层面由党办、校办负责审批;各职能部门由单位负责人审批;二级学院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批;科研业务依照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参照本规定执行。

(三)接待单位安排用餐应当依规履行审批程序,并规范填写《河南工业大学校内公务餐审批单》。

(四)接待单位经办人/联络人持《河南工业大学校内公务餐审批单》直接与餐饮公司餐厅负责人联系,安排就餐事宜,用餐后,接待单位经办人在《河南工业大学校内公务餐费确认单》上确认餐费。

三、费用支付与报账

(一)用餐费用结算严格按照《河南工业大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二)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来访单位公函、接待清单。

四、监督与检查

按《河南工业大学校内公务餐、工作餐、师生活动用餐监督办法》执行。

五、本规定由后勤集团公司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1.河南工业大学校内公务餐审批单

       2.河南工业大学校内公务餐费确认单

 

                                     2019年5月11日

附录1:

        河南工业大学校内公务餐审批单

派餐时间


派餐单位


就餐人数


单位负责人审批

签字(公章):

日期:

备注


经办/联络人:

电话:           日期:

 

附录2:

       河南工业大学校内公务餐费确认单

接待单位


餐费实际总额(元)


派餐单位经办人: 日期:

供餐单位经办人: 日期:

电话:           日期:

 

河南工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