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校政办〔2016〕3号
关于印发
《河南工业大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
《河南工业大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经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
请各单位严格文件要求,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河南工业大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河南工业大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学校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河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一、接待原则与要求
(一)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二)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三)公务接待需使用车辆的,应当合理使用车型,安排集中乘车,严格控制随行车辆数量。
(四)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五)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高速路口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教职工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严格控制陪同人数。
(六)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二、接待审批与管理
(一)公务接待实行对口管理。学校层面的公务接待由党办、校办负责制定接待方案并请示主要领导后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的公务接待由相关部门负责制定接待方案并报请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各学院的公务接待由各学院按照本规定要求自行组织接待,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批。科研业务接待依照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参照本法执行。
(二)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执行接待审批程序,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三)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活动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重大公务活动应事先向主管校领导请示及审批,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
三、接待标准与要求
(一)住宿费标准与要求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河南省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学校周边中低档宾馆安排,执行协议价格。
来访人员住宿费自理,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二)工作餐标准与要求
确因工作需要需安排工作餐的,原则上应安排在校内餐厅接待,校外接待不得安排于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等地。
用餐应遵循勤俭、节约、够用原则,工作餐标准不得高于60元/人次,会议用餐标准不得高于90元/人天,午餐不得饮酒。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四、费用支付与报账
(一)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二)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来访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来访单位公函应包括公务活动内容、行程和人员。
公务接待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及接待人员费用等内容。
(三)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五、接待监督与检查
(一)学校财务处应当对各单位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及报账。审计处应当对各单位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监督。
(二)学校纪委(监察处)应当将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加强对公务接待工作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
(三)学校各级接待费用支出等有关情况,应以一定形式进行公开,以便接受师生监督。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录
河南工业大学公务活动接待清单
接待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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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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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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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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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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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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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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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审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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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主题词: 公务接待 管理规定 通知
河南工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5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