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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 制定社会合作发展规划,开展社会合作相关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

2. 负责学校各类社会合作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发布各地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合作需求信息。

3. 协同有关部门、学院积极推进学校与政府、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兄弟高校等单位的联络交流与社会合作。

4. 协助有关部门承担学校层面社会合作协议签署相关工作,包括前期联络对接、协议的起草准备以及签署活动组织安排。

5. 负责学校与国家、地方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等合作的推进和实施,做好跟踪督办和支持服务。

6. 完成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