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和河南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制定了《河南工业大学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河南工业大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经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人事处2019年7月16日